內容:
競價公告
根據《深圳經濟特區(qū)政府采購條例》、《深圳經濟特區(qū)政府采購條例實施細則》和《深圳網上政府采購管理暫行辦法》的規(guī)定,對下列采購項目,采用網上競價方式進行采購。歡迎符合資格要求并有履約能力的供應商參與競價。
一、項目概況:
- 項目名稱:深圳市價格認證中心服務器競價采購
- 項目編號:SZCG2016122840
- 標的:
采購條目流水號品目規(guī)格/品牌/型號數量競價類型預算金額(元)32994725服務器////臺1.0網上商場競價(指定品牌型號)30000.0
注意事項: ①采購進口產品的,單項采購預算金額在集中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應先報財政部門審核,未經審核同意的不得采購。進口產品是指通過中國海關報關檢驗進入中國境內且產自境外的產品,含已進入中國境內并在國內市場有銷售的進口產品。 - 交貨期、交貨地點、技術要求、服務要求、售后要求等內容詳見競價采購需求明細。
- 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及履行本項目的能力;
- 近三年內無行賄犯罪記錄(由市政府采購中心定期向市人民檢察院申請對政府采購供應商庫中注冊有效的供應商進行集中查詢,競價供應商無需提供證明材料);
- 不接受聯(lián)合體競價。
- 競價程序:
(1)投標響應。具有投標權限的注冊供應商(供應商注冊須知詳見深圳政府采購網www.cgzx.sz.gov.cn),在競價截止時間前,登陸深圳政府采購網,在網上進行“投標響應”,報名參與競價、下載查看競價文件。(2)報價。投標響應的供應商在競價截止時間前,對本項目報價,并可在競價截止時間前對已報價格進行修改或撤消。(3)確定競價結果。采購人按照成交原則,確定中標人。(4)發(fā)布成交公告。采購人或市政府采購中心在確定中標人后三天內發(fā)布成交公告。(5)領取中標(成交)通知書。成交公告公示期結束后,采購人、中標供應商分別在市政府采購中心一樓服務窗口處領取中標(成交)通知書。
- 時間安排:
競價開始時間 : 2016年02月29日 09:39 (北京時間)競價截止時間 : 2016年03月05日 15:00 (北京時間)
- 項目競價文件由競價公告、競價采購需求明細和競價應答文件格式三部分組成。
- 競價采購需求明細主要包含本項目的具體技術需求、交貨期等要求。
- 該競價文件格式適用于服務器、網絡設備或者通用類貨物的競價。預算金額在20萬元(含)以上50萬元以下的,允許采購人執(zhí)行指定品牌競價; 預算在50萬元(含)以上的,允許采購人采用推薦3個或以上品牌競價方式。
- 指定品牌競價:通用類貨物或者預算金額在50萬元以下的服務器、網絡設備,允許采購人指定產品品牌型號公開競價。
推薦品牌競價:通用類貨物或者預算金額在50萬元(含)以上200萬元以下的服務器、網絡設備,采購人可以推薦三個或以上品牌進行公開競價,也可以不推薦品牌競價。 采取推薦3個或以上品牌競價時,同一品牌有2家或以上供應商參與競價的,同一品牌的不同供應商應視為一個有效供應商,以報價最低者為準。有效供應商數量不足2家(即參與競價的品牌不足2個)的,競價失敗。
- 競價公告和競價采購需求明細出現(xiàn)不一致時,按以下優(yōu)先順序解釋:
(1)本項目對供應商的資格及要求以競價公告為準,當競價公告與競價采購需求明細不一致時,競價公告優(yōu)于競價采購需求明細。(2)本項目對商品的數量以政府采購計劃中的產品數量為準,競價采購需求明細中的產品數量應與政府采購計劃中產品數量相對應。
- 供應商按競價應答文件格式要求填寫響應內容,應答文件可不用蓋單位公章。
- 競價文件中不得設定要求提供代理證書、制造商對項目的特定授權或者制造商出具的售后服務承諾函等類似于特定授權形式的其他供應商資質要求。
- 有效供應商及數量。
(1)有效供應商是指參加本項目競價,且對本項目進行實質性響應的供應商。有效供應商數量應不少于兩家,否則項目競價失敗并重新采購。(2)若推薦品牌競價的,同一品牌產品如果同時有兩家或兩家以上有效供應商參與競價,應當作為一個供應商計算,在此種情況下,以報價最低者為準。
- 本項目成交方法采用最低價法,完全滿足競價文件的實質性要求,按照報價由低到高的順序,依據競價文件中規(guī)定的數量或比例推薦候選中標供應商。
- 采購人在參與競價的有效供應商中,按照最低價法,確定最低報價的1家為中標供應商。當最低報價出現(xiàn)有二家或以上供應商時,由采購人自主選擇1家報價最低的供應商為中標人。
- 集中采購機構對供應商競價應答文件中的資格證明等內容進行資格核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查不合格,認定其競價無效:
- 供應商資質不符合本項目競價公告“二、供應商資格及要求”中所列的各項資格及要求。
- 供應商未按《供應商交納保證金須知》的要求交納一萬元投標保證金到深圳市政府采購中心賬戶的。
- 采購人對供應商競價應答文件是否實質性響應進行評定,供應商出現(xiàn)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應標將被判定為未實質性響應:
- 報價總價超過政府采購計劃中的財政總預算,或者報價單價超過財政計劃中對應的單項預算。
- 指定品牌競價的,供應商響應的產品品牌為非指定品牌。推薦品牌競價的,供應商響應的產品品牌不在推薦品牌范圍內。
- 供應商響應的產品數量違背政府采購計劃中產品數量的。
- 供應商響應的交貨期長于本項目采購需求明細中約定的交貨期要求。
- 供應商響應的服務要求不符合本項目公告中約定的服務要求。
- 供應商響應的技術要求不符合本項目采購需求明細中約定的技術要求。
- 供應商應答文件中分項報價之和與總價不一致時,其修正后的分項報價之和大于其競價總價的。
- 供應商應答文件未按競價應答文件格式規(guī)定內容、格式提交或填寫不完整。
- 采購需求明細中未明確已取得財政部門等審批部門同意采購進口產品審批件的,供應商選用進口產品參與競價。
- 若本項目競價采購的產品有屬于強制節(jié)能產品范圍的(計算機設備(臺式計算機、筆記本、一體機)、輸入輸出設備(激光打印機、針式打印機、液晶顯示器)、制冷空調設備、生活用電器(電視、空調機、冰箱、冷柜、熱水器)),供應商未選用節(jié)能產品響應競價或者應答文件中未提供有效的節(jié)能產品認證證書掃描件。
- 供應商競價應答文件中分項報價之和與總價不一致時,其修正后的分項報價之和小于其競價總價的,競價結果排序以競價總價為準,若該供應商中標,以修正后的分項報價之和為成交金額并簽訂合同;
- 質疑及其處理。
(1)提出質疑的應是直接參與該采購項目的供應商。(2)供應商認為競價文件、競價過程、中標(成交)結果使自己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對照《深圳經濟特區(qū)政府采購條例實施細則》第六十條、第六十一條和六十一條,按《深圳經濟特區(qū)政府采購條例實施細則》第六十二條和第六十三條要求,以書面形式向市政府采購中心提出質疑。(3)我中心受理質疑后,將依據《深圳經濟特區(qū)政府采購條例實施細則》第六十四條進行處理。
- 項目競價失?。喝粲行Ч滩蛔銉杉視r,項目競價失敗并重新采購。
- 中標供應商放棄中標資格的,或者中標供應商的中標資格被依法確認無效的,按照《深圳經濟特區(qū)政府采購條例實施細則》第四十五條規(guī)定重新組織采購。
- 供應商競價截止后撤銷其競價,中標后無正當理由未在規(guī)定期限內簽訂合同或者拒絕履行合同義務的,按照《深圳經濟特區(qū)政府采購條例實施細則》第八十四條處理。
- 供應商應嚴格按照競價文件(競價公告、競價采購需求明細和競價應答文件格式)規(guī)定的要求誠信投標,并對競價行為和結果承擔法律責任。凡出現(xiàn)與《深圳經濟特區(qū)政府采購條例實施細則》第七十六條、第七十九條、第八十一條、第八十三條和第八十四條規(guī)定情形之一的,將報主管部門處理。
- 中標人將于中標通知書發(fā)出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按照競價文件內容與采購人簽訂合同;
- 中標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完成中標項目,不得將中標項目轉讓(轉包)給他人;
- 采購人與中標人簽訂的合同必須遵守本競價文件的實質性內容,簽定的合同實質性內容不得違背競價文件確定的事項。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五十條規(guī)定,采購人應當自政府采購合同簽訂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將政府采購合同在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指定的媒體上公告,但政府采購合同中涉及國家秘密、商業(yè)秘密的內容除外。如未按照規(guī)定公告政府采購合同的,由財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并予以通報。
- 采購人與中標人應于合同簽訂之日起10日內,由采購人將采購合同副本抄送政府集中采購機構備案。
- 《深圳經濟特區(qū)政府采購條例》規(guī)定:供應商在政府采購中,未按本條例規(guī)定簽訂、履行采購合同,造成嚴重后果的,一至三年內禁止其參與本市政府采購,并由主管部門記入供應商誠信檔案,處以采購金額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的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取消其參與本市政府采購資格,處以采購金額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的罰款,并由市場監(jiān)管部門依法吊銷其營業(yè)執(zhí)照;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供應商必須誠信投標,對項目需求進行實質性響應。采購人(或深圳市政府采購中心)將組織聘請第三方專業(yè)機構(必要時,邀請參加本項目投標的供應商)實施項目履約驗收(或抽檢),如未按合同履約,將按上述第6條規(guī)定進行處理。
- 本項目競價文件所涉及的時間一律為北京時間,投標幣種均為人民幣。供應商有義務在競價活動期間瀏覽深圳政府采購網(www.szzfcg.cn),在深圳政府采購網上公布的與本次競價項目有關的信息視為已送達各供應商。
- 本項目采購需求明細中不允許要求原廠授權、授權代理證或原廠售后服務承諾函等內容,或與之意思相似的供應商資格要求。采購需求明細中如有出現(xiàn)以上要求,以本公告中的供應商資格為準。
- 采購人
單位名稱:深圳市價格認證中心經辦人聯(lián)系方式:82838213
- 集中采購機構(深圳市政府采購中心)
經辦人聯(lián)系電話:83938541網上操作咨詢:83948100 83948102 83938544質疑受理咨詢:83948143傳真電話: 0755-83948170郵政編碼: 518034地址:深圳市景田東路9號財政大廈附樓
http://www.ccgp.gov.cn/qyycp/jnhb/jnhbqd/
深圳市價格認證中心
2016年0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