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1、請采購單位在七個工作日內(nèi)選擇選擇協(xié)議供貨供應商并簽訂政府采購合同。采購單位可通過充分洽商價格和貨比三家的方式選擇相應協(xié)議供貨供應商,以獲取最優(yōu)惠的價格和服務,采購成交價格不能高于定點供應商的中標優(yōu)惠價格.
2、定點采購供應商應積極向采購單位報價。
3、采購單位確定成交供應商后,將成交確認函送采購辦;采購合同簽訂后7個工作日送采購辦備案。
4、貨物交付驗收合格后,將貨物發(fā)票復印件及《政府采購貨物,工程,服務驗收結算書》送采購辦辦理貨款結算手續(x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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