濱海新區(qū)網訊 前不久,駕駛員楊先生來到交警塘沽支隊的辦事大廳繳納違章罰款,可操作完才發(fā)現,自己的違章罰款3筆變成了4筆,罰款總額也由500元增加到700元。大惑不解的楊先生詢問才知是因為自己操作不當,不知不覺地替別人交了一筆罰款。據了解,由于罰款是通過銀行的POS機進行繳納,所以部分駕駛員在繳納罰款時,經常因為操作不當而“替人受過”。交警部門提示,在用POS機繳納罰款前,要掌握使用方法,以免出現交錯罰款。
8月12日,駕駛員楊先生使用交警塘沽支隊大廳內設置的POS機繳納違章罰款。“我把我的駕駛員信息卡插進去,就像往常一樣地輸入信息,可打出單子來一看不對。”POS機所出具的回執(zhí)上,第一筆的駕駛員姓名并不是楊先生的名字,出現的是宋姓駕駛員。這讓楊先生非常不解,于是找到工作人員問個究竟。
工作人員介紹說,這款繳納罰款的POS機設有記憶功能,楊先生遇到的這種情況,是由于楊先生前面繳納罰款的駕駛員銀行卡內余額不足,POS機正好記錄下了這條信息,所以楊先生在刷卡繳納罰款的時候,系統默認前面一次的記錄,導致楊先生替別人交了罰款。工作人員表示,這是POS機的一種缺陷,他們已經向上級反映了這個問題。目前出現這種情況,只能是協調前面的車主將罰款交還給后面的車主。工作人員提醒,現在繳納違章罰款全部都是由POS機來完成,沒有任何人工操作,所以,駕駛員在使用POS機繳納罰款的時候,注意先按鍵盤區(qū)左下角紅色取消鍵,取消上一次的所有任務,再進行刷卡。(實習生 馬蘭)